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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復議指南
發(fā)布日期:2024-05-08 08:46 來源: 垣曲縣人民政府 瀏覽次數: 【字體: 大 中 小 】 打印本頁
一、行政復議受理范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
(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強制措施、行政強制執(zhí)行決定不服;
(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確認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
(五)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
(六)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賠償決定或者不予賠償決定不服;
(七)對行政機關作出的不予受理工傷認定申請的決定或者工傷認定結論不服;
(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
(九)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
(十)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
(十一)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
(十二)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給付撫恤金、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保障,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給付;
(十三)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訂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行政協議;
(十四)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
(十五)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
二、申請行政復議時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三、行政復議辦理期限
受理時限: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規(guī)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予以受理。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行政復議申請,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在審查期限內決定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不屬于本機關管轄的,還應當在不予受理決定中告知申請人有管轄權的行政復議機關。
辦案期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行政復議案件,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guī)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況復雜,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構的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并書面告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得超過三十日。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行政復議案件,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四、法人申請行政復議所需材料
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行政復議,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行政復議申請書一式兩份(被申請人為兩個以上的,每增加一個,相應增加一份);
(二)申請人是法人的,應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出示原件當場核對)、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其身份證復印件;申請人是其他組織的,應提交有關單位批準該組織成立的文件、主要負責人證明書及其身份證復印件;
(三)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文書(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制作法律文書或未送達法律文書的,申請人應提交證明具體行政行為存在的有關材料);
(四)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須提交:
1.授權委托書;
2.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并出示原件當場核對;
3.律師代理的,還應提交律師所函、律師證復印件(出示原件當場核對)。
(五)法人或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行政復議的,應提交承受權利的證明;
(六)申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超過法定復議期限申請行政復議的,應提交有效的證據;
(七)其他必要的材料。
五、自然人申請行政復議所需材料
公民申請行政復議,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行政復議申請書一式兩份(被申請人為兩個以上的,每增加一個,相應增加一份);
(二)申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并出示原件當場核對;
(三)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文書(被申請人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未制作法律文書或未送達法律文書的,申請人應提交證明具體行政行為存在的有關材料);
(四)委托他人代為申請行政復議的,還須提交:
1. 授權委托書;
2. 受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并出示原件當場核對;
3. 律師代理的,還應提交律師所函、律師證復印件(出示原件當場核對)。
(五)公民死亡,其近親屬申請行政復議的,應提交公民死亡證明和申請人與死亡公民具有親屬關系的證明;
(六)申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超過法定復議期限申請行政復議的,應提交有效的證據;
(七)其他必要的材料。
六、行政復議申請書填寫說明(適用于法人或其他組織)
行政復議申請書
(適用于法人或其他組織)
申請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電 話:
(以上信息需如實、準確填寫,否則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請人承擔)
被申請人:您認為損害您合法權益的行政機關名稱,即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如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征收等)的機關。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復議請求:需填寫明確的請求(如要求撤銷原具體行政行為、重新做出具體行政行為、確認某一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等。)
事實與理由:描述事實情況和申請理由,包括能夠說明行政機關的行為違法、不公正以及給您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事實、證據及相關材料。
此致
垣曲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 (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七、行政復議申請書填寫說明(適用于自然人)
行政復議申請書
(適用于自然人)
申請人: 性 別: 出生日期:
身份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通信地址:
電 話:
(以上信息需如實、準確填寫,否則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請人承擔)
被申請人:您認為損害您合法權益的行政機關名稱,即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如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征收等)的機關。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復議請求:需填寫明確的請求(如要求撤銷原具體行政行為、重新做出具體行政行為、確認某一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等。)
事實與理由:描述事實情況和申請理由,包括能夠說明行政機關的行為違法、不公正以及給您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事實、證據及相關材料。
此致
垣曲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 親筆簽名
年 月 日
八、行政復議授權委托書(適用于法人或其他組織)
行政復議授權委托書
(適用于法人或其他組織)
委托人:
住所地(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公民):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住所地(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委托代理人(律師):
律師證號碼:
工作單位:
住所地(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我單位對 (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向 (復議機關名稱)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現委托 (委托代理人姓名)作為我單位參加行政復議的代理人。
委托期限:
代理權限如下:(注:委托權限授權是委托書最重要的部分。一般授權委托書只授予代理人代為進行行政復議程序的權利,而無權處分實體權利。在委托書上只需寫明“一般委托”即可。特別授權代理,還授予代理人一定的處分實體權利的權利,如放棄、承認、變更行政復議請求、進行和解、提出、放棄、承認、變更行政賠償請求等。特別授權要對所授予的實體權利作出列舉性的明確規(guī)定,否則視為一般委托)。
委托單位(公章):
委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九、行政復議授權委托書(適用于自然人)
行政復議授權委托書
(適用于自然人)
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委托代理人(公民):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住所地(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委托代理人(律師):
律師證號碼: 工作單位:
住所地(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我單位對 (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向 (復議機關名稱)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現委托 (委托代理人姓名)作為我單位參加行政復議的代理人。
委托期限:
代理權限如下:(注:委托權限授權是委托書最重要的部分。一般授權委托書只授予代理人代為進行行政復議程序的權利,而無權處分實體權利。在委托書上只需寫明“一般委托”即可。特別授權代理,還授予代理人一定的處分實體權利的權利,如放棄、承認、變更行政復議請求、進行和解、提出、放棄、承認、變更行政賠償請求等。特別授權要對所授予的實體權利作出列舉性的明確規(guī)定,否則視為一般委托)。
委托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十、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格式樣本)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
(格式樣本)
×××在我單位任××××職務,是我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特此證明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及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或工商登記證明)復印件。
十一、垣曲縣行政復議專門窗口
行政復議機關名稱:垣曲縣人民政府
行政復議機構名稱:垣曲縣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局
辦公地址:垣曲縣司法局三樓307室
聯系電話:0359-6023002